发布日期:2020-4-10 13:07:52 访问次数:1920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,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工作机制,促进地下管线规范协同管理,落实建设工程对水、电、气、油气输送等既有地下管线的全流程各环节保护措施,南京市建委联合南京市规划资源局、发改委、城管局、水务局、交通运输局、绿化园林局等七部门共同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管理的通知》。4月2日,南京市建委召开新闻发布会,对该《通知》进行了解读。
《通知》明确,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需强化前期信息告知,实现信息推送全覆盖。规划资源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、交通运输部门办理道路挖掘许可、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时,需同步向建设单位告知管线安全要求,并通过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共享信息,便于管线单位获取信息和对接服务。同时,《通知》还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提出交底申请,管线单位提前准备好管线图纸和交底材料;建设、施工、监理、管线进行四方交底,签订管线安全保护协议,在文书上签字确认并做好记录;建设单位邀请工程监管部门或监督机构、属地街道参加四方交底,便于各方提前了解项目情况,有效实施网格化监管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通知》健全了信用评价体系,强化了信用约束力。《通知》一改以前侧重于事故后处罚的做法,按照“隐患即事故”的管理要求,将把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施工单位未进行四方交底、未执行管线保护方案、未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整改等问题,作为不良行为记录,纳入信用评价系统,形成“一处违法、处处受限”的信用约束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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